二手房应建立三方归责 | 本地生活-凯发k8国际真人

“我国目前还没有专门的房地产中介管理立法,仅有几条法律规定只是散见于《城市房地产管理法》及《合同法》中。”在分析当前导致房地产中介服务乱象丛生的根本原因时,詹晖这样认为。

他表示,2011年4月起实施的《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》亦主要规制经纪机构的经营行为,对其违规行为的罚款以三万元为上限,这也导致违法成本过低。民事责任与行政责任相关规定的不完善,以及相互之间衔接不畅,使得现有法律对于房地产中介的不诚信行为约束乏力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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